应该由我来承担不利后果。
北狄王临死时,还看着我,小声道:“念念,我是不会告诉别人咱俩的事儿的。”
凭他说这句话,杀他就不冤。
他至死,还想着我俩有秘密。
与其相信他,不如永绝后患。
21
三千狼骑军被大夏两万铁甲军剿灭,北狄王伏诛,北狄国灭,北郡州立。
我按老嬷嬷的推荐,选了一个北狄奇女子作知州。
那女子,前世我也曾见过,善用剑。
她经受过苦难,却从不妥协,她就是那种内心有强大力量的人。
我很欣赏她。
她果然不负我之所望,十多年后,她让北郡由狼群四起的蛮荒之地,变成了塞上江南。
我曾微服故地重游。
见到她时,她正顶着太阳在查看水渠,面色微红,眼光明亮。
她迎着我笑着,那眼睛并不曾因所遭遇的痛苦而蒙昧暗淡。
她认出了我,但没说破。
她道:“听别人说,有人天生凰命。可我从不相信什么凰命。什么命,都是自己挣来的。”
作为女人,我们都深知所得的这一切,是因为我们付出了太多艰辛,而从不是什么天命天赐。
22
北狄既灭,可是,嫡姐却不知去向。
原来北狄王在出发追我之前,就报复性地将嫡姐赏给了众军士。
兵败后,嫡姐又被逃窜的军士,卖入了青楼换钱。
爹爹找到她时,已经是一个月后了。
嫡姐已经精神失常了。
爹爹问我为什么不救嫡姐。
我回道:“我试图救了:我给了她驯狼册子;离开北狄大营前,我激北狄王说出姐姐是玩物,姐姐明明听得很清楚,却不逃;北狄大营三面严围,唯有临黄河的那一面,是无看守的,我用善泳者提醒她走水路,我已经在水路安排接应她的人了。可是,她还是宁愿相信北狄王,不相信我。神仙再世,也救不